中新網襄陽7月25日電 (馮澤輝 杜鵑)“拿到違約金,維護了我們業主的合法權益,消委會真是我們消費者的貼心‘娘家人’!”近日,在湖北保康縣工商局,剛剛領到8255元違約金的業主舒麗娜高興地說。至此,保康縣首例逾期交房案涉及的44位消費者全部賠付到位,共計賠付271095元。
  2011年8月1日,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保康縣沿河路117號,開發谷山豐苑小區2號樓,並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,承諾2013年4月30日前將商品房交付給消費者。2013年8月,該縣消委會先後接到19位購房消費者投訴,稱該公司交房時間違約,請求維權。經該縣消委會調查核實,該公司逾期交房分兩批,一批遲交20天,一批遲交47天,按照前期購房合同約定,分別應賠付3500元、8255元。經消委多次協調溝通,雙方最終達成賠付意見。
  2013年10月21日,19位消費者獲得123560元賠償。在消委會的協調下,該公司隨後展開與該小區另外25位購房者的賠償協商工作,並於今年5月底全部協商一致,簽訂賠付協議。近日,違約賠償款全部發放到位。(完)  (原標題:湖北保康一開發商違約逾期交房 44業主獲賠27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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