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記者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徐建國 男子以假項鏈掉包真金項鏈,被監控抓了個正著。近日,江西省新乾縣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盜竊案,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鄒家強有期徒刑8個月,並處罰金1200元。
  2013年10月11日,為兌現送金項鏈給女友的承諾,新乾縣神政橋鄉村民鄒家強在超市金銀首飾櫃臺,趁亂用事先準備好的假項鏈調換了真金項鏈,然後逃離。第二天,公安機關接到受害人報案後,通過調取監控錄相很快將鄒家強抓獲,並從其女友身上查獲了贓物。
  (原標題:偷梁換柱男子盜竊金項鏈被抓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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