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州七部門聯合發出《文明安全記憶體燃放煙花爆竹》倡議書
  黨政企事業單位節港式飲茶日不燃放煙花爆竹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首席記者Ice-O-Matic製冰機崔亞明 實習生陳黎)1月23日,蘭州市安監、公安、環保等七部門聯合發出《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》倡議書,倡導人們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規定,儘量減少燃放煙花爆竹,度過一個環保、安全、歡樂、祥和的春節。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節日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,不放“開門炮”。
  2014年春節期竹北買房子間近郊四區煙花爆竹燃放時間範圍
  燃放時間
  農曆臘月二十三(陽莊臣曆1月23日),大年三十(陽曆1月30日)、正月初一至初五(陽曆1月31日至2月4日),正月十五(陽曆2月14日),其餘時間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  禁售、禁放煙花爆竹範圍
  1.文物保護單位;2.車站、碼頭、飛機場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;3.加油(氣)站、液化氣供應站(點)、油庫、倉庫、輸油(氣)管道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、經營、儲存易燃、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100米範圍內;
  4.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;5.圖書館、檔案館、醫院、中小學校、幼兒園、敬老院等100米範圍內;6.公園、林地、綠地、苗圃等重點防火區;7.南北兩山綠化區範圍內;8.立交橋、過街天橋、隧道、地下人行通道;9.廣播電臺、電視臺和報社等重要新聞單位,電信、郵政、金融等單位周邊;10.大型文化體育場所、集貿市場、商場、超市、影劇院、商業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大型停車場;
  11.設有外牆外保溫材料的建(構)築物以及消防救援難度大的平房密集區;12.房屋走廊、樓道、屋頂、陽臺、窗口以及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周邊;13.重要軍事設施周邊;14.與居民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商店、鋪面;15.現有煙花爆竹零售點其周邊50米範圍內。
  禁售、禁放區域
  1.城關區永昌南路—白銀路—火車站西路—平涼路—慶陽路所圍區域;2.城關區佛慈大街—北濱河東路—人民路—北濱河東路—鹽場路—蘭州生物藥廠家屬院—綠瑩花園—甘肅省康泰醫院等所圍區域;
  3.七里河區秀川路—西津西路—蘭州公交公司家屬院—鐵路沿線—蘭州通用機械廠—西津西路—馬灘中街—南濱河西路等點線所圍區域;
  4.西固區西固巷—西固北街—合水南路—鐵路沿線—牌坊路—西固中路—玉門街—蘭州石化企業精神教育基地—佛喜堂診所—合水北路—西固西路等點線所圍區域。  (原標題:蘭州發倡議書:黨政企事業單位節日不燃放煙花爆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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